“你们看你们看!你们看他背上那把剑!”

    “说起来,这个‘京寻’虽然每日攻擂都背着这把剑,好像从没见他用过啊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,可能是根本不会使剑,只会瞎躲吧!”

    “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儿?竟然要拔剑了?”

    “你们……你们不觉得,这柄剑……好像在哪儿见过吗?”

    “什么啊?一柄黑漆漆的长剑,我们能从哪儿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不、不可能吧?”

    “不可能不可能!别自己吓自己!”

    “京寻拔剑了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能在黑市活下去的,都是人精,消息灵通得很。

    惯用黑剑之人,曜云历年来,只出了两位。

    一位是早已身死沙场的秦家老将军,一位,则是那位臭名昭著的长安王身边的一幕僚。

    幕僚不知姓名,不知相貌,甚至连是否死了,都没人知道。

    黑市的人只知道,那个被漠北敌军称作“狼牙”的男子,曾靠着一柄黑剑,击退了漠北十万铁骑。

    而面前这个看上去已经快要死掉的“废物”,此时的手中,便擎着一柄黑剑。

    京寻的眼神变了。

    从刚刚的淡漠冷冽,瞬间杀意毕现,凛冽不驯。

    那柄黑色的剑刃,终于终于,在五年后的今日,得见天光。

    像是等了太久,剑身随着京寻抽剑的动作,悲鸣一声,好似万籁啼哭,风声鹤唳。

    蛮牛早已杀红了眼,理智全无!

    他握着手上的弯刀,再次向京寻砍去!

    这一次,京寻甚至没有去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