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陌生的地方,道路曲折、杂木横生,弃车而逃不是一个好的选择,但是温南初等人却只能走这一条路,因为对方人太多了。

    即使夜里看不清,也可以依稀判断出对方至少二三十人,手里可能还拿着镰刀锄头之类的利器。

    情况比她们预想的要糟糕,不然她们也不会只带八九个保镖。

    本来是沿着大路跑的,但沿途都有房子,听到喧闹的声响后不少窗户亮起了灯,追她们的人越来越多了。

    “走小路!”向爱泠低喊一声,她是本地人,对环境更为熟悉,所以温南初和于筝没有犹豫地听从了她的话。

    拐道上山,她们手电筒不敢开得太亮,奢望甩掉后面穷追不舍的人。

    山路不好走,入夜还飘起了毛毛细雨,地上泥泞不堪,大概三十来分钟,向爱泠的体力明显跟不上了。

    因为担心她跑、闹,家里已经把她饿了好几天,此时又加上精神状态紧绷,她的速度逐渐慢下来。

    二话不说,肌肉结实的保镖把她背起来,丝毫不敢耽搁继续跑路。

    “不行了不行了。”于筝在又一次差点崴脚后停下来佝着腰喘粗气,“那群人属狗的啊,这都甩不掉!”

    温南初也是气喘吁吁,喉咙火辣辣地疼,可怜的是这种小路很窄,她们连相互搀扶都做不到。

    几个保镖的状态好很多,但是她们的速度还是慢了不少。

    “这么下去不是办法,我们迟早会被追上。”温南初呼吸不稳,虽然已经报警,但看这样子村民肯定会比警察更先抓到她们。

    于筝用手锤着自己酸疼的小腿:“大不了就打一架,我们这么多保镖难道还会打不过他们?”

    话虽这么说,但是她的底气也没多少,声音都发颤。

    不停下来还好,一停下来,当她们想继续跑路的时候才发现脚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。

    于筝干脆自暴自弃地坐在地上,也顾不得湿泥蹭上衣服了:“我就不信了,法治社会他们还能杀了我们不成,谁怕谁啊!”

    “对不起……”一道有气无力的声音响起,向爱泠脸上是藏不住的愧疚。

    “快别道歉了。”温南初一边说话一边仔细观察周围,“我们本来就是来找你的。”

    在她们经过的地方,刺眼的白光几乎要映亮天际,并且迅速地向她们靠近。

    不能再耽搁了。

    温南初也不知是哪来的勇气,站直了身子,语气果断:“我们分开走,你们找个地方躲着,我去引开那些人。”

    向爱泠不用说是没体力的了,于筝做过最强的运动量就是一年一次的大学体测,而她平时会跑步健身,周末也会和朋友爬山,现在的体力尚有剩余。